“燃烧在西班牙的爽朗”

陆续的有人来问为什么关了博客,其实我是躲在里面悄悄咪咪的写,哈哈哈,等到没人问的时候再打开,这些天从早到晚不停的听<I believe>,我期待着我听不下去的那一天,至少那天还没来到,无聊的时候便会回想往事,回想往事的时候往往就是以前的照片和文字,可是有很多的时候,照片却不及文字来得深刻,来得强烈,因为照片达不到文字的那种深度,我一直认为高中的时候没有做于良心不安的事情,今日偶然翻起文字,居然发现愧对了一个女子,她也许是原来受到了伤害,也许是家庭环境造成了心理畸形,她始终怀着梦想过日子,这种念头在当时是非常超脱的,虽然现在看来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她的文采也很好,作文应该有两三次上榜吧,由于某种共性不得不使得我拿她和Lee进行比较,但是两者显然有着多种不同,Ivan的家庭和环境对我来说一直是个未知数,因为她不告诉我她家庭的任何情况,我所知道的,就是她父亲去了西藏淘金?母亲在这里,她不愿意别人走近她,不愿意别人走近她的生活,不管是在什么方面,有人传言说她初中被别人伤害过。她说话的时候一冲一冲,像个活泼的小兔子,但是她眉间埋藏的,却是谁都能看到的深深的忧郁,我和她有密切的接触也就是高三下学期吧,那段时间晚上有时候和她一起回家,聊些天南地北的话题,慢慢的她开始信任我,也许是我骨子里的某种东西,我破坏了这种信任,我无法找出这种信任被破坏的真正理由,因为在我看来她似乎不值得发那么大的火气,一次偶然的事件发生了,一次晚自习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她和一个男生吵了起来,而且马上就桌凳相向,教室里面立刻乱作一团,当晚我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她誓言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我知道她只是气话,劝慰了她一下。马上就要高考了,我们却在无休止的通电话,我一直认为自己只藐视普通的考试,现在想起来,居然也藐视高考。电话里我们依然天南地北,Ivan的话很多,说的速度也很快,电话里面她表现得比平时开朗得多,我们有时候讨论一点文章方面的东西,高中的文章大家都写得很多,而且本高会把优秀的文章结集出来印刷,Rose说她的文章中有一种虚幻的东西,那个谁说我手写我口,事实上不是这样,应该是我手写我心才对,

“燃烧在西班牙的爽朗”

这也许是她对我最好的评价,当时的她,不是属于校园的大多数,而当时的我,则游离在各种人物之间获取最真实的信息,这也是我以后以致现在一直对信息的敏感性成因,只有她,分析了我这么做的原因,其实她很聪明,或者说她仔细想过了一件或者两件事情,没有人会仔细想一件事情的,这里所谓的事情,是社会的事情,不是自然的事情,问问你自己,你曾经仔细想过,分析过一件两件事情吗?你不过是在按照你父母的意愿,你不过是在按照社会的意愿,你不过是在按照学校的安排,老师的差遣做你自己也许愿意也许不愿意,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也许明白也许不明白的一件两件事情,问问你自己,到底想做的是什么。

“现在我们都是非常普通和俗气的人,没有人会对所有的话守口如瓶。”

她这么说的时候,我当时并不理解,但是我现在理解了,因为本来一切都不重要,为什么要守口如瓶,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对我很重要的东西,未必对你很重要,对你很重要的东西,未必对他很重要,与人为善,才能事事顺利,而我自以为掌握的信息,不过是金钱社会的缩影,我自以为能记录下一小段历史,却发现信息量过于庞大而无法记录,太在意别人的评价,反而使自己陷入枯槁,快乐才是最重要的,我们现在的生活,未必赶得上盛唐时代那些工匠。

Ivan和芳绮的关系很好,很多时候她们会一起在操场上散步,说话,直到现在我依然觉得奇怪,没发现她们之间有什么共同点,我就说前天晚上总觉得应该想起一个人,却不知道这个人是谁,是芳绮,前天是她的生日,那张竖着中指的生日卡,^_^,我还留在那里的,芳绮很懒,每次给我的信,都是在咖啡屋的间隙写成,似乎她有忙不完的事情,其实我住的小区外面就有邮筒,是不是该给她写封信了,至少赶得上她农历的生日,不行,就算是航空,也要半个月,何况,我在北京,根本就没有她的地址。

要刻一些光盘,找CD-RW,却翻出一张DVD,虽然我用的是DVD光驱,可是我却从来没放过DVD光盘,除了这张,和寄出去的那张,光驱一直就没怎么用,现在都是拆下来放在一边的,刻录机这个东西,用得很少,但却不得不用,因为很多东西需要备份,而那些两年前备份的光盘,在离开重庆的时候,我扔掉了。

昕昕果然很强,继卖成人用品之后,准备在华宇商业街开店面卖内衣,店名叫“诱惑”,其实这样的名字反而没有吸引力,太直接的东西会让人麻木,回重庆的时候一定要去看看~(o^_^o)笳琪说想让我做个网页,关于她的工作上的一些策划实现,我不会做,我已经很久没做网页了,就算做也是直接写代码,哪管它美观不美观,看了一下大渝网的频道策划,完全就是废话,看来大公司有大公司的问题,其实她应该认识到,上级让她自己一个人做,也许是为了锻炼她,不过我给她说的一些,似乎没朝这个路上走。谧谧妈咪老是以为我回重庆了,让我觉得是不是中年人会比较容易忘事。

昨天在沃尔玛买了一个小调羹,不锈钢的,很可爱,应该是咖啡更,不过我一般不喝咖啡,所以只能用来喝果珍,也许可以用来喝茶,喝茶还用搅的,那也只有我啦~还是没找到那种玻璃杯,看来只能去宜家,某女已经极不耐烦了:“靠,逛个街居然比我还女人,逛半天都没逛完,要是去宜家得准备一天的时间。”

相爱容易,相知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