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四十自述 by 葳君
已经过去的,一切都不能再重来;将要发生的,谁也不能阻止它到来。
书房窗外的阳光格外刺眼,街道两旁的国槐们逃脱了以往在春天被修剪的命运,疯狂地生长,与城市和人类争夺生存空间。就眼下而论,它们赢了。市政园林工人和其他人一样,不得不隔离在家以躲避令人恐惧的新冠病毒,好比困在笼子里的动物,对野蛮生长的树木们无可奈何。路上只留下严密防护的快递员和呼啸而过的救护车,红绿灯犹如虚设。阳光之下无新事,一切看起来都那么惨淡,人们通过电脑和手机谈起黑死病、西班牙流感、霍乱,以及SARS。坐在狭小而安宁书房中,看着窗外那些日复一日却从未真正留心过的街景,阳光真好,仿佛回到少年时楼顶的画室。
母亲学校家属楼有六层,后来人们各自为阵,又在顶楼之上陆续违章建起一些小房子。家里在楼顶的小房子实际上是杂物间,祖父留下的一张大画案也空置在那里,久而久之就成了我的画室,随后父亲又为我添置了一个小画台和画架。那里没有人,能够长时间容纳我安静地涂抹。就算不画画,坐着发呆也好。画室单砖砌成,没有保暖,也没有空调,冬天冷,夏天热,不过透过南面小窗看到的景致却很好。前面是一条小河,河上架着一座唐代的三孔石桥,桥拱上有漂亮的浮雕,风化的兽和将军们在那里静默地呆了上千年。桥后面的远处是绵延的群山,夏天茂密葱郁,碧如水洗,冬天就变成略带蓝色的冷灰。中午的时候,阳光会照得山头上的白云透亮,傍晚的时候,则红霞连天,活像梵高的画,让人着魔。
上初中的时候,居然在小小县城的新华书店中找到一本印象派和后印象派画册,那是我第一次全面地看到梵高的画,50多块钱,以当时的标准来看,真够昂贵。回家求着父亲买,原因是我要成为梵高,没想到竟然比上次要6块钱的《鲁滨逊漂流记》还来得容易。有那么几年,是在这本画册伴着“梵高梦”中度过的。最终没能成为梵高,很遗憾。大学改学了艺术史,明白了梵高只能有一个,时代使然,再也不会有人成为梵高。摇滚乐始终伴随漫长的学生时代。由于我听,一帮哥们儿也都着迷,中学晚自习时常常将随身听藏在课桌里,耳机线从内侧穿过衣袖,然后塞进耳朵,好像撑着脑袋在认真学习。从五六十年代的欧美老摇滚到中国新势力,教室之外,我们深深沉醉于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我们是一群联系紧密,关系始终很好的朋友,一些是打小就认识,一些是初中开始同学。我们常被中学老师看作“团团伙伙”,可是哪有什么团伙,朋友不是本就应该如此吗?直到上了大学,新同学的成长和生活经验完全不同,才发现,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就像大学同学中不少早已是情场高手,经验丰富,然而在我上的那个保守而封闭的中学,简直闻所未闻,他们讲出的故事让人瞠目结舌。慢慢开始明白,原本以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其实都是偶然。已经过去太多年,早就应该束之高阁,蛛网尘封,然而忘记却是困难。
小学时听婷在讲台上讲故事;柏秋在后来成为我们英语老师的侯老师的婚礼上喝了太多可乐吐了;被美术老师鼓励参加绘画比赛说人生能有几回搏;初中时在瑜家聚餐谈起外星人入侵要保卫地球时群情激昂;“团团伙伙”委派我去安慰因考试作弊而哭泣不已的爽却反被骂了一顿;一次生日到河里玩儿,我和曦差点被突如其来的山洪冲跑;假期穿着农业银行和烟草公司的文化衫对阵乒乓球桌;勇泡妞要我们一堆人在后面跟着壮胆。慢慢有了后来,大学后失恋的我和勇绝望的躺在他书房的床上;邦毅长了肿瘤,声音颤抖地给我打电话;婷也生病了,但没吱声儿;军脑血管破裂,不知道还能不能站起来。记得初一有次上生物课,杰说我们长大后要一起住在树屋上,但她去了米国再也不回来,而其他人也没成为猴子。
陈年旧事,都已经过去了,四十年转瞬即逝,以至于还没有做好准备要去专门想想它们,就像母亲突然离开,死神却从未通知过我。母亲不在了,孩子们也日渐长高,体检报告上的一堆问题和注意事项提醒我,的确四十岁了,人生赛程过半,不要心存侥幸和幻想,身体已不再年轻,人生也没有了众多选项,到了要向回忆索取勇气的时候了。新冠流行和母亲病重几乎同时,让人寝食难安。妻的毫无责任感的无厘头时常让人心绪不宁,还有就职单位永不停歇、不知从哪冒出来纷争。唯有在孩子们熟睡的夜深将自己喝得酩酊大醉方可解脱。什么都不想,什么也想不了,难以振作。记忆每每涌上心头,无法磨灭。
母亲年轻时从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一个遥远的村校当老师。村子的名字很美,叫做“明镜”。就像她老家的村庄,外婆一直在那里,去世也在那里,名字叫做“乐园”。“乐园”真的是乐园。寒暑假时,母亲常常带我回乡省亲。通过一条清澈透底小河上的索桥,再爬上一会儿坡,穿过大片竹林,就到了外婆家。家门口有颗拐枣树,一条大黄狗总会在那里守着。河的一侧是渐变的河滩,另一侧则是陡峭的山崖。颜色碧绿,深不见底,河中心的位置有一块巨石突出。从小母亲就告诉我这条河里龙的传说,但我从未害怕过,反而很好奇,常常和表哥们去河里游泳。离外婆家不远的地方,有一片超大的森林。早上五六点天空刚蒙蒙亮时,可以去森林里捡蘑菇,直到八九点太阳升高,阳光穿过茂密的树冠,照得草地上叶影斑驳。父亲有时会折段儿嫩绿的树枝编个草环戴在我头上,我拿着小木棍儿戳来戳去,感觉像是游击队员。
那片森林是外婆的森林,她曾经照看年幼的我,那时我下决心以后要给她买一套崭新的军装和手枪作为礼物——对于一个小男孩来说,是那时能够想象的最高礼遇。终究未能如愿,她在我高考那一年去世,就葬在“外婆的森林”。外公和外婆本都是农民,解放以后,外婆成为了妇女代表。油画家赵友萍曾经画过一张藏族妇女代表,很是风光。不知道外婆年轻时是如何,但她始终很好保留着许多毛主席像和徽章。外公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连父亲也没见过。在外婆一个人的努力下,大舅到三亚海军服役,二舅在洛阳当上了炮兵,排行老四的母亲则上了师范学校。作为老大的姨妈早早嫁人,命运多舛,在我小学一年级时患癌去世。姨妈真的是一个慈祥和体贴的人,即便是她外出就医期间也不忘给我买入学书包。作为老幺的小舅只比姨妈家的大表哥年长5岁,各种不靠谱。有一次甚至听见他对父亲说诸葛亮真身葬在外婆的森林,难道不知道父亲是学历史的?外婆拉扯五个孩子长大太不不容易了,除了家里的事,外婆还爱管外面的事儿,别人也乐于让她管。她总是受人尊重,是那个小小乐园中的天使。
我出生以后一直有一位我得叫“祖祖”,但并非血亲的长辈来照顾我。在土话里,“祖祖”是曾祖母的意思,她非常老了,但身体仍然不错,常常背着我,在学校里到处溜达,在她的背上,总是觉得安全。有时她也会带着我去离学校不远的农村家里住住,不过有一次父亲不放心,偷偷跟去,发现我独自在屋前的土地上乱爬,糊了一身泥,脸上分不清眼鼻,于是从那以后就再没去过“祖祖”家住。可能她真的实在太老,后来就被辞退了,但我还时不时去她那里玩玩儿。最有趣的是曾经见过一次母牛生小牛,大受震撼。刚落地的小牛瘦得不行,全身皱巴巴、湿淋淋的,但在干草堆里挣扎没一会就站立起来,踉踉跄跄开始行走,生命就是如此顽强。然而,很多年以后听说,“祖祖”跟某个儿媳关系不好,上吊自杀了,令人震惊,也令人悲痛。
父亲1949年生,是共和国同龄人,听起来慷慨激昂,但他这一代人其实并不幸运。长身体的年龄遇上所谓自然灾害的人为饥荒,学知识的年龄遇上莫名其妙的文化大革命。作为“老三届”,整整十年,他是作为“知识青年”在“上山下乡”中度过的。住在牛棚一墙之隔、摇摇欲坠的破屋中,干着村里最苦的农活。即便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仍因为爷爷未能及时平反而每每在高考中因“政治审查”不能通过而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幸中的万幸是,在爷爷平反的第二年,父亲终于被录取,专业是历史学。我想,上大学的父亲,或许能够多少弥补一些青春的遗憾吧。他的兴趣是从洋务运动到甲午战争一段简短而复杂的时代。无论是童年时的阅读,还是成年后的研究,父亲都深刻地影响了我。父亲对我不但很上心,而且很温柔。据说三岁以前的记忆都会被大脑自行抹除,因为不利于此后的成长,但不知道为什么,仍有一些甚至一岁的记忆碎片残留在我的脑中。
父亲去成都上大学后,不能照顾家庭,母亲每天都有课,实在脱不开身时就把我放在教室里一起上课。学生们总是睁大眼睛好奇地盯着我,每天都给我带来好吃的东西,有时为了争着背我还大打出手。对作为班主任的母亲而言,这大概很难处理吧。终究不是办法,因此,我被祖父母接回了县城老宅。房子在南河一沿,砖木结构,和领居家共用的墙壁有的还是木板做成,二楼的地板也都是木质的,真够古老。一跺脚全是灰,清朝的灰。那个地方叫做“较场坝”,是从前军队驻扎和训练的地方,祖上们一直都在那里生活。沿着连接环城路的长梯下来,半条街曾经都是盛家的祖产,据说那里以前还有家里的木厂和盐厂。到我出生时,房子差不多早就卖光了,只剩下一进六间,前三间是爷爷奶奶居住,中新隔一门,后三间将后门改作前门,供大奶奶家居住,仿佛《项脊轩志》中记述的那样。如今,它们都因三峡工程坠入湖底,再也不能寻到任何蛛丝马迹。
族里我这一辈,我是唯一的男孩儿,其他不是姐姐就是妹妹,因此,长辈们总有意跟我讲过去的事儿。爷爷那一辈正好相反,没有一个女孩,五兄弟中,大哥是祖产的最后管理者,二哥和三哥参加了国军,四哥和排行老五的爷爷加入了共产党。二爷爷是东北军,而他的妻子岩手久子是日本人,曾祖父曾经给她取过一个中国名字盛严珍。解放以后,二爷爷所属部队被派往修筑青藏路,不幸长眠在那里,妻子则带着孩子回了日本。后来父辈曾多方寻找,未果。三爷爷在国防部二厅从事秘密工作,爷爷也干地下工作,但所属不同。爷爷曾因叛徒出卖被捕,在送往渣滓洞之前通过二哥和同志们两方面的努力被营救,像是抗日神剧中的传奇。三爷爷解放后未渡海,而是在主动缴械后返乡,但因供职单位特殊,终未能避免一声枪响,是大奶奶去河边收的尸,用一床破凉席裹了回来。解放时四爷爷属二野,后来随部队定居在泸州,那是一支川军,司令刘伯承也是同县老乡,故居离我家不过半小时车程,小学时曾多次去刘帅故居和纪念馆接受过革命教育。
二爷爷和三爷爷从未见过,大爷爷和四爷爷也只见过照片,大概拍摄于50年代中期,那时大爷爷仍健在,四爷爷则是解放后第一次返乡。照片上有些人我从未见过,另一些我熟悉的则是陌生的年轻或年幼形象。父亲不过五六岁,姑妈则只有两三岁,二叔和小叔都还未出生。爷爷和奶奶很清瘦,看上去非常年轻,和我记忆中年老的他们完全不同。爷爷年轻时在国军监狱中受过刑,坐过“老虎凳”,被从鼻子里灌过辣椒水儿,后来身体一直不好,哮喘得厉害,所以通常是奶奶照顾我。那时我很调皮,印象很深的是不爱吃饭,奶奶端着碗喂饭,我飞快的逃离饭桌,奔出大门,穿过青石板路的小街,爬上领居家的楼梯,躲到天台上。那里经常晾晒着干豇豆、榨茄子等各种咸菜,奶奶在我背后气喘吁吁的追着,真够淘气。家里的木板二楼也是我喜爱的地方,大人们不常去,因此我可以很安静地独自呆在那里,翻箱倒柜,寻觅宝贝,而且总能发现一些极具年代感的神奇的玩意儿。
由于祖房沿街,我不时蹲坐在门口望着来来往往的人们,如果远远听见叫卖凉面或豆腐脑,就立即跑进屋叫奶奶。那些挑在担子中的美食,味道仍在舌尖,但再也不能品尝到。房子外面的墙角有一个个小世界。蚂蚁非常多,多到站着都能看到它们排成行搬运食物。顺着长长的队伍,就能找到蚁巢。用藿香正气水的塑料小瓶装满水,喷进入口,“住房”全毁,蚂蚁们顺着“河流”飘荡。发现落单的蚂蚁,就用手指蘸水,绕着它划个圈儿。困在其中的蚂蚁不知所措,四处乱撞,却始终无法突围。墙角有时会有一种独特的小土堆,顶部是一个漏斗状的凹陷,看起来就像一座微缩火山。发现这种土堆会让我非常兴奋,因为知道里面会有一只奇怪的小虫子。将它抓出来放在地面,大喊“退,退,退……”,它就真的会不断倒退。大一些才知道,它是蚂蚁的天敌,学名叫做蚁狮,如果不大喊“退”,实际上也会自行倒退。
一到年龄,我就被送到城关幼儿园,父亲小时候也在那里待过。父亲50年代初的幼儿园通知书上写道,手不能绕过头顶触摸另一侧耳朵,怀疑发育是否良好。60多年后,父亲仍清晰记得,令人唏嘘。我和小朋友们都有一个专用水壶,右侧胸前标配挂着别针固定的三折或四折手绢,用来擦嘴和鼻子,伸手可取,但又不会丢失。从家出发,沿着小街走,一边是绵延的低矮民居,一边是缓流的南河,穿过环城路、大南街和一条叫做东渠河的大街,就到了。三岁就独自上学,如果放在今天,简直无法想象。幼儿园里有水泥砌成的大象滑梯,尾部是上行的步梯,鼻子是向下的滑道,最喜欢倒躺在象鼻滑梯上静静地看着树木和天空,或者蜷在象身中心横开的圆洞里窥视外面的一切,仿佛时空停滞。此外,幼儿园还有一个黄色的铁制大转盘,上面有一圈环形排列的座椅,一些小朋友坐在上面,另一些则在下面合力转动。坐在上面自然很享受,但转动轮盘小朋友的乐趣则是尽量让它速度快起来,最好是上面有人惊叫,便会获得极大的满足感。
前些年在京城一个阿姨处吃饭,遇到一位大姐,非常精准地认出我,并且告诉我,我和他弟弟是幼儿园同学,他家爷爷和我家爷爷还是旧识。那时我不过三岁,早就已经忘记,而且也不记得其他任何一个小朋友了。如今每天早上送多多到幼儿园门口时,总会想起儿时同样的美好。多多超喜欢幼儿园,走进学校大门,回头看一眼,然后高兴地飞快跑进去。多多真是乖巧而有感情的孩子。时光倒流,那时的我肯定不如多多,是个不听话的孩子,调皮两个字必然大写在我脸上。有一次去爷爷奶奶朋友家作客,我跑到了主人家诺大院落的某个房间的角落里站着睡着了。大人们以为走失被拐卖,很惊慌,还报了警,结果我睡醒后又自行出现,虚惊一场。打那以后,每次外出吃饭,爷爷奶奶总会将我夹在中间,否则,一溜烟儿跑了,肯定又会“失踪”。
爷爷虽然离休,但那会儿似乎还挺忙,除了和老朋友们创办一所私立中学,还时常去老干部局的画室里写写画画。我也很喜欢跟着去老干局,门口停着乳白色的伏尔加牌轿车和绿色的老式军用越野车。里面有特别宽的操场,跑起来很舒服。逢年过节还有晚会表演可以看,很多零食可以吃。似乎景致也不错,鱼池里有大大小小、各种各样漂亮的鱼儿,畅快地在假山和荷叶间穿行。每到过年,全家几乎都有在那里的合影。在家的时候,爷爷有时也一边用收录机放着京剧,一边写书法,我立在一边,不时帮着用小勺给快干的砚台里添点温水。家里还有渔具,但我从未见过爷爷带回过鱼来,鱼总是他的好朋友傅爷爷钓到的,想来爷爷钓鱼的技术恐怕很一般。
还没等到父亲毕业,我又被母亲接回学校住,这次换成外婆照顾我,不省心的我干了很多让她头疼的事儿。那会儿年龄大点儿了,央求奶奶花一块钱给买了一副小孩儿的塑料太阳镜,自觉很酷。这玩意儿是改革开放的新产物,戴着那副眼镜,我常常领着一帮同为学校子弟的小朋友在院墙内闯荡。认同来得并不难,一个原因是要胆儿大,比如爬树要挑战难爬的树,得爬得高,得敢放手,另一个原因是有一些父亲从成都带回来的新鲜玩具,愿意跟他们分享。不过,子弟们并不都在一个年龄层,比我们年长的自然占据生态高位,在他们面前,得学会认怂。我家对面的哥哥比我年长不少,我管他叫“师傅”,尽管她母亲和我母亲经常发生矛盾,甚至公开争吵,但我仍得到他不少照顾。
家乡和北京最大的不同是家乡水多,而北京天干,在这里生活的二十年中,我甚至从未买过伞,令人难以置信。可能也是因为这种对比,时常想起家乡的雨,“巴山夜雨涨秋池”,下起来没完。对于小孩儿来说,感受与成人也大为不同。由于个儿矮,总觉得地面上的水洼更近更亲切,雨点不断打进水面,泛起一阵涟漪。雨停之后,水洼仍在,用小棍儿敲敲或者拿小石子儿扔进去,波光粼粼,很有意思。而房檐上连成串的水珠坠落,则让人感觉真高真远,几乎和天空没有区别。父亲大学毕业后仍返回这所高中任教。他带回来一个不用充气的硬质聚乙烯泡沫游泳圈,很快成为我炫耀的资本,因为别人的都需要呼噜呼噜使劲儿吹气儿。夏天傍晚,父母几乎每天都会带着我去不远处的河边游泳,那时的河水非常清澈,味道也很好,让人怀念,它们全都躲在记忆的深处。
母亲在我六岁时终于调动工作回到城里,原因是她不想让我在一个村镇学校上学。没有更合适的普通学校,母亲调到聋哑学校任教,从此开始了她的特教生涯。想必最初的职业培训和转型一定很困难。住在学校家属区,常常和母亲的学生们一块儿玩儿,但我从没觉得聋哑人是一群生理上有缺陷,与社会隔绝的人。但遗憾的是,他们的确就是。母亲说聋哑人的一部分感官缺陷会被另一部分感官优势所补偿,或许有一定道理,因为这些学生的视觉和观察能力极强。因此,他们有时会偷偷跑出去盗窃,利用普通人对聋哑人的漠视、同情或者新奇感,屡屡得手。实际上偷的那些东西并不都是自己需要的,我一直觉得他们这么做的原因是会获得认同感和成就感。但学生们从不偷老师家的东西——他们也有他们的原则和伦理,尽管从社会和法律的角度看,他们不仅残疾,而且还是小偷。
结果常常是,作为班主任的母亲不得不去公安局把他们领回来。在他们出现心理问题的时候,有时会离校出走,母亲又不得不带着手电满城找人。这真是一份费心费力的工作,但我想她一直干得很好,毕业的学生也都很尊敬她,有时还会回来看望她。这些聋哑学生并非是社会的异端,他们有自己的感情,也有自己的价值观。我上中学后,学校领导将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用一整圈高高的铁栅栏围起来,隔离在教职工居住区之外,让我感觉很不舒服。后来读到福柯的《疯人史》,总是会想起这些事儿。“疯子”是谁?他们是一群包括妓女、罪犯、流浪汉、麻风病人等在内的边缘人群,并非都有精神疾病。他们之所以成为“疯子”,被关押,被驱逐,是因为其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在社会规范和良民准则之外。“疯子”如此,“聋哑人”何尝不是如此?大概正是如此,《飞越疯人院》才会成为经典。
仔细想想,或许每个人在内心深处都是有问题的人,只不过一些人能够接受社会的规训,将自己隐藏起来,而另一些人很偶然地突破了那个底线,从此在额头烙上标签,不允许再回头,就像《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大概小时候我是一个敏感的孩子,印象特别深的是打小喜欢躲在家里某个角落看书,即便是家里没有人,也喜欢被四面包围的感觉,似乎很安全。家里书不少,主要是父亲的历史书,还有一些经典小说。印象最深的是《火药的发明与西传》《二战史》《基督山伯爵》,还有父亲订阅的历史类杂志。有一次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三顾茅庐”的故事,说并非如演义中所说的那样,而是诸葛亮自己投靠上门。刘备编瞎话,目的是为了让军民臣服。又说关羽的武器也并非如此,那时根本没有青龙偃月刀。偃月刀宋时才有,且因太重而多用于仪仗。三国流行的是刀是仆刀,长刀很罕见,最长也不过及腰。这或许是我对“历史”产生怀疑的最早记忆。
小学时家所属片区还时常限电停电,因此常备有蜡烛和煤油灯。晚上,母亲总会陪着我写作业,停电的时候点上,她就在旁边不断驱赶扑灯的蚊子和飞蛾,我那时想,这些虫子真够蠢,明知会只身赴死也在所不惜?但原因或许是它们被迷人的光明所吸引,待到发现美丽之下潜藏的危险本质时,为时已晚。家离学校很远,在不会骑自行车的低年级,母亲每天一大早步行送我去学校,路上教我唱些儿歌和革命歌曲,然后再步行回她的学校给学生们上课。我念的小学操场中间有一个巨大的黄桷树。这种树相当奇怪,不在秋冬落叶,而是在被种下的“生日”落叶。黄桷树在重庆极为常见,但为什么非得是这种树呢?不能像成都种榕树或者北京种槐树?在学校里,我简直过得浑浑噩噩。在一年级的第一天,没上过学前班的我完全懵掉,为什么就被规定坐在一个方阵中不准动,听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后来也屡屡产生过类似的困惑,也许,我大概是首先需要明白“原理”。
因为没太明白“上学”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上学”,“上学”的目标是什么?成绩也都稀松平常。认真学的时候,期末能排上前几名,不认真的时候,也考过倒数,可能父母那时都很抓狂。现在想起来,学习压力应该挺大。同年级四个班,我们班是实验班,要学习两套不同的教材,实验教材很难,但普通教材上的作业也必须完成。之所以到了这个班,是因为我有两位姑妈都在这所学校任教,她们大概都希望我未来成为她们心目中那种学有所成的好孩子,因此必须起点高一些。她们对我的一些同学也熟悉,很多年以后,大姑妈还问起,你们班当时有一个挺厉害的同学叫做婷,现在如何了?小姑妈是爽的班主任,那会儿常把她的作文当范文给我看,后来也问起过她好多次。邦毅则从来没人问起过,有些令人不可思议,因为他虽然很奇怪,但却很突出。柏秋是小学时相处最多的同学,因为我们家很近,常常一起上学和放学,连他那时暗恋的女生我都记得,名字是琳。
与学习相比,还是学校的日常生活更让人怀念。儿童节学校会组织同学们表演,每个班级都会派出代表,通常是舞蹈、合唱、朗诵,记忆中常见的伴乐主题则是歌颂新中国、共产党,还有雷锋和赖宁。有一年,表演中多了一个怪异的项目,比赛切菜和钉扣子,同等数量看谁快。这俩活儿被班长婷派给了我,结果在家练了好长时间。直到现在,做饭的刀工都还不错。六年过得很慢,每学期都很长。漫长的日子是在盼望寒暑假、周末、节日、春秋游和运动会中度过的。其中,春秋游又是最吸引人的事。记忆有时很奇怪,如果要找一件与春游相关、印象最深的事,却是一位并不那么要好的同学,名字是何了了。春游当天早上在学校集合,但他在尚未出发前就已经将携带的午餐全部吃完,老师对他大发雷霆。第二年,他在河里游泳淹死了。尽管我们并不要好,但他爷爷与我爷爷是旧识,他父亲与我父亲也很熟悉。在经历丧子之痛后,他父亲又在海南第一次房地产危机中投资失败,负债累累。
县里只有唯一一所省级重点中学,初中和高中都有,这里是升学的首选。我们初中同班的五十多位同学中,有近三十位都是小学同班同学,以至于刚刚开学时有一种幻觉,觉得自己并未升学,只不过同学们的座次有所调整而已。不过实际上,一切都变了。班里有来自两个不同小学的“大领导”,婷是我们三校的大队长,而杰则是五校的大队长。同样都肩扛三道杠的她们在初一就开始了或明或暗的较量,然而最后不知为何化干戈为玉帛,竟成了朋友。与小学相比,初中反而过得惬意多了,主要原因是不怎么学习。德国人发明的这种集体教育,真应该和纳粹一样被审判和枪毙。好在人都有天性,上课常常是在聊天中过去的,尤其是临近的同桌或前后排,简直成了闲聊大会,隔得远的则通过递小纸条的人肉短信模式聊着。年龄渐长,课余也少了很多家长和老师的管束,发明了无数娱乐项目。
假期的不少时间花在邦毅家捣鼓电子元件和小电器,他跟我小学、初中、高中不仅同校,还同班,甚至同排。小学时,邦毅冬天必定戴一顶明黄色的尖顶毛线帽,顶端是一个硕大无比的同色绒球。邦毅思维和行为都异于常人,不过,我一直没想明白他家为何会有那么多电子元件。此外就是老式双人电子游戏,最喜欢的是《赤影战士》《魂斗罗》《沙罗曼蛇》和《坦克大战》,全是通关游戏,我们都从第一关打到了最后一关。学习上唯一的例外是初二的历史课。在母亲带着我回城几年后,父亲也调动工作到了母亲学校一墙之隔的中学。初二第一节历史课铃声响起,父亲走上我们班的讲台,我瞬间不会走路说话,因为他之前完全没跟我说过。以至于上课时,连眼睛都不敢眨。期末考试,别的科目都不重要了,历史课却必争第一,否则,不知回家该如何面对。
学习成绩平平,课外的闲书倒是一直都喜欢。中学有一个图书馆,在实验楼顶层的角落处,很隐蔽,而且不是每天都开放。后来发现,在这所学校同学六年的很多同学,直到毕业都不知道学校还有一个图书馆。我常去那里借书或者连借带偷,最喜欢的是《凡尔纳全集》和《福尔摩斯全集》,后来又迷上了金镛。用父亲的话说,就像《鲁滨逊漂流记》一样,这些书都是少年人看起来“提劲儿”的书,同样的还有《基督山伯爵》,快意恩仇。例外的是从爽那里借来的三毛的书,男生们都不看,但我却觉得很吸引人,估计是因为里面有很多异邦的奇妙故事,很写实,很细腻,但也同样“提劲儿”。相比之下,杰借给的张爱玲就不那么够味了。初三的历史课老师换成了父亲曾经的一位学生,他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有一节课开始没多久,他就严重跑题到金镛的《侠客行》,下课铃声响起,同学们竟然没有一哄而散,而是齐刷刷安静听着,颇为神奇。
父亲的书都在书架上,偶然一次发现书桌上锁的抽屉里还有一本。趁父母不在的时候,打开找出来,书名叫做《欢喜冤家》,作者“西湖渔隐人”,翻了翻,不大懂,遂又完好放回去,很是可笑。再后来看到《百年孤独》时,有一种猛然拨云见日之感,即便读了多遍,仍觉荡气回肠。这本书最早是婷推荐,结果后来她说自己小学只看过微缩版,遂从我这里借走,再未归还。于是我又买了一本,又被人借走,同样一去不返。后来我又买了一本,再也不借。书里有着许多与现实生活完全不同的世界,对于少不更事的年轻人而言,让人着迷。老祖母也好,奥雷连诺也好,雷贝卡也好,都是如此,真是一个魔幻的世界。更大一些的时候,又发现,其实那个世界与我们生活的世界完全相同,也许现实比小说还要魔幻许多,就如王尔德说的那样,“生活模仿艺术,远甚于艺术模仿生活”。那时,家里规定晚上9点前要上床,没时间看闲书,我的对策是准备好手电在被子里看,结果就是戴上了近视眼镜。
书在哪个时代都有,审查在哪个时代也都有。不久前,一份报纸因为将头版头条大标题“不忘初心”印成了“永忘初心”,主编被就地免职,北京一顿整治,同样作为主编的我如履薄冰。然而,在我成长的年代,一切都更宽松一些,那个时代被叫做“改革开放”。然而,与上一代人相比,最重要的变化并不是书,而是电视。那时比我更大一些的青年们多半着迷于《平凡的世界》或者《废都》,但我却将大把的时间花在电视里。不过,这跟我的孩子们也不同,因为,在他们看来,电视是一个薄薄的,可以连接互联网的“大屏幕”,而不是一个神奇的三维“黑盒子”。记忆里,对电视的最初印象似乎是广告。“燕舞”牌收录机,那歌儿现在还会唱。估计原因是那时广告数量少,但又时常播放;“羊羊羊”一般的暴力重复让人永远记住了它们,即便是那些产品和厂家都早已不复存在;“夜莺”牌卷帘门,伴乐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总是在一天节目结束后播放。后来不少商场关门前也都放这首曲子,以致于每次在此外的场景听到,总会产生一种结束感,立马困得不行;还有“八一”牌床垫,广告的主角是穆铁柱,他是那时中国男篮的顶梁柱。当时感觉这人真高,床怎们能容下。
就像互联网带来了远比电视丰富的信息一样,电视在这方面远远超出了死板的书籍。男生都爱看“足球之夜”,此外,我最常看的是“动物世界”“世界各地”和“祖国各地”,还有各种外国老电影。最惬意的是夏天坐在地板上,喝着冰镇饮料,坐在地板上背靠沙发看“世界各地”。伴着古典配乐,通过央视化的解说,了解这个世界不同地方的社会、文化、风俗和历史。今天也许会觉得那些标准“CCTV”的镜头和解说太过于死板,但对于一个那时渴望了解新鲜事物的少年而言,却是一种极大的满足。用今天的话说,那里有“诗和远方”,令人神往。周末或假期,不时和曦一起骑车去郊区,很慢、很远,一边儿骑,一边儿聊着无关痛痒,却对十几岁少年很重要的事情和感想。就算没有动人的异国情调,路边的河流、农田、树林也是美好。
高中的课程和生活比初中更无趣,上课让人备觉煎熬,似乎总是心不在焉,一次又一次看手表,盼着下课的铃声。父亲的朋友任课时,有时会在台上叫我的小名,同学们则哄堂大笑,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上课时同学间会传阅《读者》《青年文摘》《知音》一类的杂志,还有杰推荐肖复兴的《初恋》和《一个女生的日记》,都是上一个时代女生们热衷的读物,竟然也看得津津有味,当然,竖着的小说外侧必须包裹着当堂课的教科书。很长一段时间和邦毅同桌,位置是最后一排的后面,整个这一排只有并排的两个座位,别无他人。他坐那里的原因是调皮,我坐那里的原因是老迟到,或许是由于晚上躲在被子里看书,早上总起不来,班主任李老师评价我总是“踏着铃声进教室”。但那是夸奖,因为更多的情况是踏着铃声还没赶到教室门口。若有同学在上学路上看到我,通常都会惊呼一声“你都来了”,然后撒腿就往教室跑。
最后一排的后面有个好处,比较自由,只要不手舞足蹈,讲台上的授课老师不大容易注意到。和邦毅一起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吟诗作画”。实际上很多诗也都是语文课本里的,比如《再别康桥》,只不过“吟”起来完全不考虑教参教辅,全凭自己感受,严重走样。不可思议的是,语文老师却很喜欢我们,尽管我俩都不是按常理出牌的主儿。今天仍记得他的名字是刘本高。他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一节课跟课本全无关系,而是严重跑题到他年轻时的英雄史。周末通常也是开心的,因为有一天是在绘画老师的家里度过。老师从四川美术学院毕业,那时担任母亲上过那所师范学校的美术老师。十几个同学在他那里学习绘画,可以自己带磁带在播放音乐,甚至是苏联老歌。自由而美好的时光,既不用考虑学业,也不用顾及批评家们反复强调的高不可攀的“学术”。高二的时候,我决定要报考美术学院,文化成绩尚可,不需要专门复习,于是高三时在北京和重庆分别待了几个月备考专业。
1999年,北京是第一次到,父亲将我送到我叫叔叔的他一哥们儿那里。叔叔在五棵松开一家规模很大的餐厅,单辟了一个包间不做生意,专门作为我的画室,还为我请了几位专业老师。餐厅的厨师、服务员和其他杂务人员轮流兼职做我的模特。他们很好奇,没事儿的时候总喜欢来画室参观,问这问那。甚至落地窗外有时还有人“窥视”,一位小朋友在观察多次以后领来了他妈妈。妈妈问,你教学生吗?我无以应答。在这里交了几个餐厅工作的朋友。二十多年过去,不知道当初的厨师和服务员今天是否还是厨师和服务员?与高考不同,专业考试都是报考院校自己出题,每个学校因为自己特点而具有不同的风格和评价标准。参加完北京的专业考试,又回到重庆参加四川美术学院的训练和考试。与那些坐在教室里埋首“题海”以备高考的同学相比,这段日子恐怕是“天上人间”。
录取的结果非常意外,不但北京的高校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未录取,而且四川美术学院的录取也完全换了一个我并未填报的专业。招生办公室的老师来电说,考试的文化分数很高,做研究很合适,干脆别画画了,录取到美术史专业。但是,我的专业分数完全够我填报的创作专业。当时丝毫不了解什么是“美术史”,招办的老师又说,如果不愿意,可以明年再考。在学校连唬带骗和父亲的建议下,我最终同意了,也许父亲也觉得这和他的历史专业多少有关系。幸运的是,上学之后发现,美术史很有意思。因此,大学的我几乎变了一个人,不但自学兴趣特别浓厚,而且上课还举手发言。在美术学院自由散漫的同学看来,这些行为怕是多少令人费解。
图书馆仍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在这里,第一次开始按照自己的方式全面理解了“图书馆”。那时四川美院的图书馆还没有电脑,必须靠字母排序的索书卡查询借书。不过,这样的好处是,能够逐个翻阅借书卡,逐渐了解这所图书馆有哪些书,要借的书在哪里,书架上前后都是些什么书。书的排列是个技术活儿,再后来知道瓦尔堡架上书籍的“好邻居”原则,深以为然。报刊杂志亦是如此,单靠电脑检索,不会了解检索书籍、文献的前后是些什么,但它们其实是有联系的一个整体。没事儿的时候,还会逐个书架进行人肉检索,最后对这里的书在那个位置都极为了解,仿佛自家的书架。我和我的同学是这个专业创办的第三届学生,入学时系里只有三个年级,还没有大四。系里也尚未设置党委,总共只有四个半老师,除了四位专任教授,另外半个教授还兼任着图书馆长。由于系科初创,老师们比同学还积极,这算是学生们的幸运。
按照现在的标准,系里的教学相当不规范,但却极为自由,师生热情爆棚。教授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偏好现当代艺术,这符合四川美院的学风。而且,作为经历过80年代文化启蒙的一代,他们身上有着浓厚的西方情节。或许受此影响,我那会儿也对尼采、海德格尔、弗洛伊德产生了强烈的兴趣,半懂不懂的熬夜阅读。闲暇读物则逐渐转变为《北回归线》《在路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城堡》《第二十二条军规》《麦田里的守望者》……大多数都不是在学校图书馆,而是系里的图书室里找到的。图书室的书单由“四个半教授”制定,世界范围内的1968年和中国的85新潮美术运动都直接传导给我们,使得自由主义倾向在全系扎根、蔓延。整整四年时间,都被那种理想主义的热情所萦绕。
岛子老师是系主任,我很熟悉,因为他也是我后来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岛子,青岛之子,诗人出身,个性豪爽,烟酒均严重过量,但极为关心学生。一次去他家请教,岛师早早做好咖啡在家等候,我和另一位同去的同学蔚则诚惶诚恐。王林是系里资格最老的教授,90年代因做现代艺术文献巡展而闻名,他的课不但有专业知识,而且还有许多圈里的逸闻趣事。牟群是老愤青,他的课总是义愤填膺,充满批判感。王小箭曾于80年代任《美术》杂志实习编辑,见识过艺术圈的风云际会,也见识过这个圈子的风流云散。他在最时髦的时候去了美国。只不过在美国并不如意,妻离子散。我们入学正逢他回国不久,他家常常成为同学聚会的重要场所。没想到的是,多年以后,我竟然成为《美术》杂志的主编。“半个教授”费新碑偏好在图书馆授课,不过不久他就调任新职,到了北航工作。
对于一群应试教育走过来的高中生而言,无论是过时的海德格尔和弗洛伊德,还是时尚的德里达、奥利瓦和鲍德里亚,统统都很新鲜。教授们的学术倾向对同学有两个方面的直接影响,一是古典知识严重不足,二是当代话题无所不知。由于学生人数少,课堂经常会演变为辩论现场,或许,这是我后来走上艺术批评之路的一种重要催化剂。“人类”啊,“命运”啊,“灵魂”啊,这类词总是挂在教授们的嘴边和我们的耳边。课余,同学们则在学校旁边的老巢酒吧争论不休。现在来看,我们的水平很一般,但氛围却极浓厚。有时我整晚整晚不睡觉,也睡不着,看黑格尔、康德和尼采。通常的情形是晚上七八点开始看书,直到早上五六点结束,睡上两个小时后去教室开始新的一天。
收获很多,不在知识层面,而在思想层面。思想是灰色的,有一段时间我几乎得了抑郁症。学校离长江边不远,往下走是满是青苔、石头砌成的梯坎,穿过江边铁道职工的宿舍就到了长江。有时我会一动不动坐在那里,连续好几个小时的看江。世界上大河大江,只有两条东西流向,除了黄河,就是长江。人类沿水而居,横向的流动没有气候和植被的变化,这大概是中华文明绵延三千年的原因之一。夫子说,逝者如斯,不舍昼夜。大江东去,流速不快,但毫无疑问,那种力量无法阻挡。江河也好,沙漠也好,相较于人生,绝对长久。在河边成长,也迷上了江河,那种永恒,山里的人不了解,平原的人也不明白。除了看书,看江,还看电影。那是什么时代呢?电脑用3.5寸软盘,汽车用卡带,电影靠VCD。办了VCD出租店的月卡,最多的时候每天能看五六部电影。
《The wall》早就反复看过很多遍,《underground》《熟食店》《饕餮至死》这类看,王家卫、杨德昌看,塔可夫斯基、安东尼奥尼看,周星驰、姜文也看。看《索多玛120天》时,室友秋生竟然在旁边端着饭盒吃饭,津津有味,我却不断忍住呕吐的欲望,真是奇异啊。突然想起中学,不时去租VCD一起看,既想看A片,又不敢明目张胆地去店里租片。结果就是整来一些不伦不类的片子。最早是在初中,有一次,勇找来一部《激情维纳斯》,看得我极度压抑,大概是多少对艺术有些认知。曦家有录像机,也有录像带,锁在他父亲抽屉里的A片也被我们在他父母不在的“恰当”时间拿出来播放,大约是通过这种途径,而不是学校的生物课,才了解女性与我们的不同。看长江也好,看电影也好,只能强化脑子里“不正常”的一方面。
另一位“曦”是我大学的师兄,因为严重抑郁症留级休学到我们班成为同学。曦和我一样喜欢摇滚乐,喜欢《浮士德》。魔鬼和智者打赌建造一座悬崖之城,奇妙的构思。曦常常晚上也在我那里睡,我给他准备地铺和被子,整晚聊哲学、摇滚乐、电影和文学。曦在原来的班级毕业时也在聚会受邀之列,他跟我说,今天班里一个SB说了一些SB的话,让人怀疑SB是怎么样一种存在。SB宣称,我们班人很少,但也是一个社会,既然是一个社会,就需要不同的角色,有领袖,有警察,也市民和罪犯。没有人愿意扮演SB,但一个社会总是需要SB的,如果没有人扮演,我就来扮演,我演了四年。就算我在一墙之隔,也很尴尬。每学期都领奖学金,学分总是最高,莫非我才是真正的SB。简直分不清东西南北。曦是苗人,毕业后回到家乡贵州一所大学任教,尽管那时我们非常要好,但此后却杳无音讯。或许失联是才最好的选择,这是最后的默契。
大学时的英语老师比我们大不了几岁,刚研究生毕业分配到四川美院教书。她很漂亮,是同学们上课时议论的焦点,美术史的男生比较含蓄,同班的雕塑系同学则要奔放许多。一次,英语老师甚至课前声明,首先祝贺拿到奖学金的同学,但不需要专门因此约她吃饭,下面的男生们则一起坏笑。这是插曲,但大学和中学的一大不同是很多同学开始谈恋爱。这对我来说很新鲜,却莫名其妙地见证了不少美妙和悲惨的事情。佳哥住我们寝室对面,略大我几岁。某次一起乘公交的途中遇到高一年级但年龄却小一些的师姐,佳哥说:“这姑娘不错”。没过多久,他们成了男女朋友。大二开学,研究生桂彦带着我们迎新,他坐我旁边,对我说,台上表演的新生不错,随后他主动带着礼品去“探望”军训新生,结果很快也出双入对。毕业以后他们结婚了,但最终却闹得鸡飞狗跳,未能善终。
老何是四川射洪人。我第一次知道这个地方是因为杜甫的一首诗,不知为何,工部大人对此极有兴趣,匪夷所思。桂彦本科时在美术教育系,研究生考到我们系,那会儿常在他家看足球比赛。他对此极为热心,或许是因为他在本科时担任学生会主席却没有任何朋友。有一次,老何曾因此泪流满面。而足球恰巧是一种需要团队合作的运动,一起踢球时,多少能够弥补一些遗憾。有时候人与人的缘分很奇怪,但就会发生。我们后来竟然然成为了博士同学。刚上博士时,系里一位老教授问,听说最近来了一个既会跳舞,喝酒还挺厉害的同学,你们谁知道?那就是桂彦。本科时,由于美术史系初创,师资严重匮乏,系主任岛子老师一箭双雕,让研究生来担任班主任,以勤工俭学为由给他们也发一份工资,老何也因此担任了我们班一年班主任。毕竟年长几岁,经历更多,他是一位合格的班主任。
大学时,我们寝室同住三人,二筒与我初中、高中都同校,大学更是同班。他看上了班里一位玲珑美女帆,常常出去约会,结果好的时候,会回来亢奋地“虐待”同寝室的秋生,不顺利的时候会疯狂砸大门或衣柜门,结果寝室门上留下了一个大洞,这是爱情的力量,巨大无比。秋生从湖南一个乡村来,开学没多久买了一个复读机,迷恋得不行,每天都连着耳机,拉开天线双手捧着左右摇晃,二筒很不解:“秋生,你扫地雷呢?”不久,秋生爱上了一个同班女生,我们都很惊讶,因为秋生身高明显低于平均水品,而他爱慕的对象是河南姑娘芳姐,能高他一头。当然没有结果,热心的二筒很捉急,迅速开始在师妹中给他物色,我也顺便敲敲边鼓。一位与他同为湖南籍的女生艳香进入了我们的视野。然而,秋生很不开窍,但是,经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一起逛街、放风筝,半夜给她打电话集体唱王力宏的“唯一”,终于有了结果。
秋生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很多,有时上课也挨着坐。他从未学习过绘画,而且对此完全陌生。他之所以在我们班,是因为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看到有提前录取批次,其中,有一个不需要专业考试等附件条件的,就是美术史,同时湖南的招生名额又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一个,他就这么偶然的与我们成为了同学。他是他所在那个村庄的第一个大学生,那还得了,开学时乡亲们敲锣打鼓送走的。然而,专业方面他一窍不通,而且也毫无兴趣,但我们也经常一起看电影或者相同的书。一次我借给他村上的《挪威的森林》,秋生看完之后久久沉默,随后独自出门买了一瓶老白干把自己喝得不省人事。那会儿我们正是和小说中主人公相同的年纪。美术也好,文学也好,感染力相当重要。达芬奇也好,杜尚也好,总有一些东西是超越时代的。不过,秋生狂热于网络游戏,女朋友最终离开了她。多年以后我在798遇到她,我们都默契地未谈起秋生。
老李是我们这座小小百花园中的奇葩,有一次在《中国文化史》的课堂上,他突然站起来,大呼:“荒谬,荒谬”,搞得老师很下不来台。不知道为什么,老李总来我们寝室给他女朋友打电话,那个长得像王菲的姑娘是他高中同学。他躺在我的床上,手握话筒,娴熟地说:“我想您了”,估计对方说:“有多想?”,老李坏坏地回答:“思念很长,比电话线还长”,泡妞技术了得,简直是文学家。后来老李带着我全套摇滚乐CD去女朋友学校过暑假,不知道为什么分手了,老李则性情大变。我多年的收藏也被他留在前女友那里,下落不明。以后互联网兴起,再也没买过。曾贱长得像变形金刚,但号称浪漫,每每躺在桌子上听动力火车或迪克牛仔的歌,总是做出一副陶醉万分的表情。他对大学也同校的中学同学、绰号“孤单”的女孩垂涎三尺,甚至拿着玫瑰甘受冷风吹,但最终并没有结果,我总觉得他有自虐倾向。
不知道为什么,佳哥和曾贱特别热心于要给我找一个女朋友,曾贱甚至要将一个他认识的同乡美女介绍给我。我赶鸭子上架,佳哥说,你得搞浪漫点。毫无经验,完全不知所措。曾贱塞给我一盆金鱼说,今天晚上我就约她。我拿着曾贱的金鱼,按照计划送给了该女生。结果回寝室后,佳哥不知道哪根筋出了问题,说,好像也不合适,这个姑娘读的是成教,很多方面以后都对不上。我想都没有,觉得他说得很对,后来就再也没联系。估计那个姑娘会觉得我有神经病。现在想起来,佳哥真是想是想多了,学生时代,哪有那么长远的事。不过佳哥自己的事倒处理得不错,跟师姐最终都留校,分了房子,生了个可爱的宝宝。
刚进大三,恋爱了。那是飘着细雨,但不必打伞的一天,进系楼里时,见到一个低两届刚入学的师妹娟从楼里出来。扎着两个麻花辫儿,迎面笑了笑,刹那间感觉整个城市的天空,只有她头顶阳光灿烂。问他们班长要了电话,约她晚上一起去学校附近的老巢书吧坐坐。老巢是学校附近我和一些同学爱去的地方,老板余姓三姐妹,和学校的学生都很熟,可以自己带CD过去播放,那里的书也很多,没事儿的时候看书聊天很舒服。气氛很宁静,甚至可以在那里看完整本卢卡奇的《理性与毁灭》。我们很快就成为热恋中的一对。大学时的恋爱极为单纯,一起看电影,参加办系里的活动、同学的派对,天气好的时候到校外骑自行车,或者周末去市中心逛街。恋爱总是让人兴奋,但在开头中的人永远也猜不中结尾。
娟也也是四川人,家在眉山的一个村庄。天府之国,东坡故里,尽管从未去过,但依山傍水,想必很美。娟刚出生时,她父亲在家里的院落中种下两棵桉树,计划未来作为她嫁妆的家具木料。然而娟并未像众多女伴一样留在家乡,早早结婚生子,了此一生,而是如愿考入大学。桉树悄然生长之时,我们相遇。阳光下,林荫下,雨伞下,节日夜色和满街彩灯映衬下,我们总是走在一起。她将QQ签名改为我为她写的诗,“我将自己的流年逝水,怒放成一朵声嘶力竭的杜鹃”。记忆最深的是我们沿着长长的铁路或者长江边漫步,就这么走着,走着,似乎永远不会停止。每每分离,即便短暂,车窗外总是她哭红的双眼。我向她挥挥手,感觉像是永别。
到北京读研后,娟从重庆来看望我,三十多个小时的颠簸,抵达时,她坐在老式火车上,带着两天硬座的疲惫,向月台上的我招手,灿烂地笑。我把她的行李拿下车,她仍然对我开心的笑。娟说,北方很冷,你怎么穿这么薄,然后拿她的奖学金给我买了件厚厚的羽绒服。历历在目,难以释怀。娟相信努力可以改变一切,而且,明天一定会比今天更好。临近我博士毕业时,她过来在一个著名周刊的北京编辑部工作,我买了一套远郊复式住宅期房。然而,未等交房,我们却已永久分别。前后十年……。记忆中,娟仍在对我说,房子怎么装修,未来孩子们如何,孩子们长大离家后我们怎们生活……东坡诗云,“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往昔如图像般清晰。桉树们,你们是否依旧?不久前,一位身在身在日本的故人告知她在伦敦的近况,恍如隔世。
阿多诺说,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离家万里,我再不写诗。我不写诗;天晴的时候,我不写诗;下雨的时候,我不写诗;飓风刮过,我不写诗;直到世界末日,我再不写诗。仍在家乡时,走在夜色中,我曾设想着,万家灯火,未来哪一间属于我?多年以后,在更宽阔的北京大道上,我将何去何从?父母总希望我到遥远但更中心的地方,实现他们最初的梦想。是的,我到了这里,但我该如何?陌生的城,陌生的人。从前外婆家有一个灰色的手提包,上面简陋的印着天安门的形象和毛体“北京”两个字,感觉就像小学语文课本里的图画“天安门”,或者儿歌里“我爱北京天安门,天门前太阳升”一样遥远。后来,我身在其中,每每路过天安门,从车窗中望去,仍觉遥不可及。或者,那不过是一个抽象的符号而已,从不曾真正存在。
考研那年,已调职清华的岛师共招两人,除了我,就是段君。开学后见面,段郎第一句话我就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你是男生啊?”一方面,段郎和我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喜欢这个专业,学习努力,也都喜欢KTV,通宵唱也不累。除了同样在京读研的曦和杰,来京工作的邦毅,他是我当时在北京最重要的朋友之一。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相当不同,我踢足球,而他打篮球。我踢球很讲规矩,而他在篮球场上总是上演全武行。我远隔千里有一个女朋友,而他的女朋友则是本地的复数形式,得加上很多个S。段郎的女朋友身份相当多样,不少我都一起吃过饭或者见过,有他曾经的同学,后来的学生,也有艺术家、收藏家,还有纹身师、发廊妹,甚至有一次是一位兽医,我始终也未想明白,兽医怎么会跟艺术史有交叠。学术方面,段郎总捅马蜂窝,一次是批评高名潞的“墙”展,一次是批评王小箭。两位都曾是我的老师,一起见面时,每每让我大汗淋漓,但仍然佩服他的勇气。
系里每学期给研究生有一定额度的购书补贴,我和段郎时不时骑车逛书店,最常去的清华南门外的万圣书屋,北大南门外的风入松书店,海淀图书城的国林风书店,有时也去更远的北师大附近的盛世情书店。如今,在互联网书店的竞争下,那些书店都已垮掉,我们买书都通过电脑或手机,很方便,但绝不能比拟站在书籍环绕世界中的感受。段郎喝酒海量,脾气暴躁。多年以后,仍时常在电话中说起刚才又和谁干了一架,让我准备好钱赔偿,总让我惊出一身冷汗。在学校里,段郎来往最多,学校外,中学时就要好的曦、杰和邦毅对我最重要。
曦学的是计算机专业,但当我和邦毅捣鼓电子元件的从前,他从未显示过这方面的兴趣。其实他是法律世家出生,父亲在检察院工作,母亲在法院工作。大概是所选专业实在不对胃口,曦研究生报考了人民大学法律专业,离清华不远,所以我们常常周末一起聚聚,吃饭或者逛超市。曦毕业后到科技部下属某机构从事法务工作,似乎非常无趣,他最终辞职跳槽到一家有名的民营IT企业。中学时,他曾暗恋一个低一年级的女生,大名叫做“荷花”,简直跟莲莲、爱爱有一比,而且肤色很黑,像是来自赞比亚。尽管大学都在北京,曦也试图接近她,但却未能如愿在一起。我想,要是有段郎一半才能,曦何至如此?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曦的妻子,其实是一个不错的姑娘,不过他一直避免跟我们提起妻子的名字,后来才知道大名“荷叶”,眼珠都差点掉下来,小说家也不会有这种想象力。曦何苦搭上自己的人生跟这种植物较劲儿?
杰念的是一所录取分数不低,但却名不见经传的学校。杰一直是一种什么都说的性格,尤其是在她因办公室恋情辞职后搬到清华附近后,大概是这里会总会钓到金龟婿。实际上上学时,他就有一个清华男友,学习机械或者自动化,记不太清,但是标准的传统清华男,有些生硬,喜欢用香皂而不是洁面乳洗脸。我到清华读研后,她、当时在京工作的邦毅和我经常一起外出骑行,有时会骑出几十公里。后来杰又跟一个电子系的男生恋爱了,人有趣不少。不过,杰身高1米5多,作为广东人的新男友却足有1米9,路上走在一起,会不会有点滑稽?那时杰在酒吧兼职做招待,一次叫上我在酒吧跟他男友聊天。令人惊讶的是,她的新男友对艺术圈的新鲜事儿也有所了解。再后来,他们去了美国,我和邦毅去机场送他们,邦毅在分别时大声喊着:“去了那边好好改造”,旁人则侧目注视。
走之前,杰将她那里所有村上春树的书都留给了我。实际上全部都已经看过,但放在书架上也好,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想起拿出来再看看。《挪威的森林》内页有一些油渍,也许杰那时一边吃辣条一边看来着。《太阳以西 国境以南》的封面可能曾被她用来垫刚从炉子上撤下来的锅,明显一大圈烧焦的痕迹,破损的地方甚至已经能看到扉页。这本书讲一个独生子的成长故事,不少有同感的地方。后来将这本书借给了一个同为独生子、要好的艺术家朋友驭天。半年后归还时,书的状况更加不容乐观,似乎放在锅里用油炒过。相比之下,杰用来垫锅算是善待了。杰后来和190男友结婚了,现在住加州湾区的一所大LOFT中,时不时出去远足宿营。杰说他们附近有一所收藏达利作品颇多的博物馆,她说,老公懂得很多相关知识,但对艺术本身的感受力却很差劲。哈哈,杰总是那么自信。
博士毕业后不久,我与娟分手,真是无奈。再不久,我结婚了。妻是艺术家,也从我博士就读的中央美院毕业,我读博的时候她仍念本科,我拿到博士学位那一年她刚考上硕士。身处同一学校,我们其实并不认识。第一次碰面是在一个展览中,刚毕业工作没几个月的妻是参展艺术家,而我是评委。第二次碰面是在798艺术区,在我策划的一个展览上,妻并非参展艺术家,她拜托她同系的一位师兄带他前来,因为这位师兄恰好是我的朋友。过了不久,妻约我吃饭,我拒绝了,因为不喜欢和陌生人独处。第二次实在不好意思再拒绝。妻工作的单位离我办公室不到两站路,她说,我离你很近,今天没开车,下班你来接我吧。天气渐凉,我默默地开车,红灯绿灯,左转右转。妻突然问起感情状况,我说刚分手,气氛尴尬。
吃的是日料,跟艺术家吃饭,聊的自然是专业话题。记忆中似乎是我一直在说,心情不佳,或许是为了掩饰尴尬,总不能埋头一顿大吃。说话的空隙,妻毫无征兆地说,“你考虑一下我吧”。非常意外,也许,我仍属于过去的那个腼腆和含蓄的年代。饭后我送妻回家,在我们学校对面,高高的塔楼,一家一户,灯火明亮。不久就是春节,除夕前,我开着车,默默送妻到火车站。老式的列车已然被高铁取代,就像电视取代书籍,电脑取代电视。春节后不久,妻和我正式成为恋人。第一次正式约会是去拜庙,西郊潭柘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选了那里,或许是因为没有比寺庙更安详宁静的地方了。途中邦毅来电,我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接通电话,邦毅用颤抖的声音说,你明天陪我去做加强核磁。我说好,心里暗自感觉不妙。庙里有一棵柏树和一棵柿子树依偎生长在一起,据说是预示百事如意。我和妻并排沿石阶往上走,妻突然挽着我揣进口袋的手,我们继续默默地爬着山。她请游人为我们在寺门拍了一张照片,我穿着藏青色的大衣,妻穿着棕黄色大衣。冬去春来,天气已日益暖和。
随后不久,我卖掉原来的房子,在离妻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套公寓,妻原来的小房子则用于出租。我必须有书房,妻必须有画室,由于对面积的要求,我买了一套十多年前建成的宽敞复式住宅,位于一幢没有的电梯的楼房顶楼。六楼是客厅、餐厅和卧室,七楼是我和妻的工作区,我敲击键盘时,妻则画图或刻版,就算敲敲打打,也不致影响楼下。楼外黑夜袭来,室内灯火通明。
工作日的早上我将妻送到单位然后去自己办公室,下午同样接她回家;休息日和在家的时候,我看书作文,妻则画画。喝茶、聊天,看电影,有时外出吃饭、参观展览,以及参加朋友聚会。家里养了一缸锦鲤,以及一只猫。猫是英国短毛猫,名叫桃子。桃子很可爱,尽管时不时喜欢跑到床上尿尿划地盘,但它始终温顺。没有比猫更敏感的动物,桃子刚到家时只有两个月大,刚刚断奶。我抓住桃子脖子轻轻抚摸时,它不断以咕噜声报以感谢。更多时候,桃子喜欢自己呆着,洒满阳光的窗台,柔软的沙发,或者我的腿上,都是它的最爱。有时,桃子会耐心地趴在大鱼缸的边缘,如果有鱼浮上水面,它便毫不犹豫地的一巴掌从水面斜拍过去,鱼儿则忽地画弧飘落地面。桃子并不吃鱼,总是以胜利者的姿态扒拉着玩儿。有时来得及将鱼儿放回鱼缸,有时则为时过晚,活脱脱一对冤家。
妻怀孕的时候,桃子送人了。十年过去,从两个月大就跟着我们的桃子恐怕早已老态龙钟。猫生如人生,那么可爱的小奶猫,无奈啊,生命有崖。大约樱花也是如此吧,瞬间绽放,瞬间凋零,人生也因时间的流逝才美好。打小桃子的眼神就很忧郁,这些年,她做过母亲吗?婚后两年,母亲旧疾复发,癌细胞转移到肺。我赶回重庆,看着躺在病床上等待手术的母亲,她说不用担心,生死有命。固然,生死有命,但我是她的一部分,他若活着,我就活着,她若不在了,我也不会完整。手术很顺利,主刀大夫是表哥同学的同事,也是艺术爱好者,母亲住院期间,我不得不陪着他参观了许多假到家的文物收藏,成对儿的锻造青铜器,一块都不缺的金缕玉衣,还有万历皇帝的金冠,郎世宁绘制的雕花屏风,以及显而易见泡在酸中“优化”的玉镯,简直一套糊涂……所幸手术很顺利,对赝品的忍耐也算有所值。
随后不久,我被单位派往美国几个月从事一项研究,妻也因工作变动调到创作部门颇为闲暇而随行。母亲说,放心吧,不要担心我,你去发达国家要好好学习。初到美国,人生地不熟,然而,竟在曼哈顿遇到一位早就认识、已移民美国多年的艺术家。他说,晚上到我家吃饺子吧。我们买了红酒前往,饺子上桌,窗外曼哈顿灯火辉煌,窗外坐在台阶上的黑人兄弟吸着大麻,不知身在北京还是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留住了我们整整四天,虽无法与大英博物馆和卢浮宫一较高下,那里的藏品仍然丰富。希腊罗马的旧物固然不如,但晚近的艺术却过无不及。恰巧我的项目是当代艺术,主要是中国当代艺术如何在美国被传播和接受。大街上朴素的普通人可能根本不知道中国还有当代艺术,但它们在美国的市场表现却相当突出。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国际资本和国际政治成就了中国当代艺术,但也扼住了它的咽喉。
从纽约到华盛顿,庞大的史密森博物馆群让人流连,再到昔日的工业重镇匹兹堡,住在离学校不远高名潞老师位于Green Filed的House里,他全家都正好回了北京。这里的生活很惬意,白天可以去天然的大公园溜达,晚上则可以在自家的院子里吹风;本田Accord样式过时,但也还算车况良好。不过,汉堡披萨却不能每日重复,煎炒炸和辣椒的滋味让人想念。亚洲超市应有尽有,然而,煎炒操作差点引来消防队。厨房铃声大作,我们还不明所以。一位留学在此的清华师妹慧花两万美元买了一套工人区老房子,她未在此时,一位访问学者住在她家。她家的油烟机下齐地全方位包裹着塑料布,严严实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在这时,妻怀上了多多,我不得不将工作集中在短时间内快速收集资料方面,正式论文的撰写只能留待回国再进行。
返京后的日子很轻松,我照常上班和写作,妻则因为行动不便而更多时候在家画画。每个月都会给肚子里的宝宝做一次体检。神奇的生命,从祖父母到父母,从父母到我,从我到孩子,生命如此延续。医院在离家不远的公园里,每次产检后我和妻都在公园里散步,规划宝宝的成长与未来。多多的出生惊心动魄。我们在按时在预产期入住医院,多多始终不肯出来。出生当天,妻背扛止痛棒在床上辗转,我刚吃饭午饭看着心跳监控。监控仪突然停止,我以为是胎心位移所致,然而无论如何移动监听位置都不能恢复。冲出房门大呼医生,负责护士赶来调整设备仍不奏效,迅速跑出房门大喊“大夫,大夫”,刹时来了五六人,松掉移床的轮闸,推着直奔手术室。产床在惨白灯光均匀照射的笔直通道中快速滑行,就像电视中的剧情。
我扶着床沿连奔带跑,时间仿佛停滞,终于抵达手术室。半小时后,护士推着躺在小车上的多多先出来。多多闭着眼,全身通红。奶奶和姥姥转惊为喜,围着多多高兴不已。不久妻也出来了,大夫说母子平安,心里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但好景不长,傍晚时分,姥姥心脏不舒服,是之前惊吓所致,而且很快变得严重,呼吸困难,不能站立。妇产医院没有产科和儿科以外的科室,事情陷入了几个小时前同样的境地,我和姥爷争分夺秒将姥姥架上车,一只手驾车闯红灯直奔最近的综合医院,另一只手给心血管科的表哥电话咨询如何处理。好在姥姥备着硝酸甘油,一切仍在控制之中。情况稳定后,二哥两口子过来协助处理,我赶回妇产医院照料妻和多多。有惊无险,终于松了口气。从未体验过的惊喜和疲惫交杂在一起,我沉沉地坠入梦境。
按照家里传统、汉代取名的方式和五行八卦,多多的大名叫做盛循,父亲专门为此写了一大篇书法。天气好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推着尚不能步行的多多到河边遛弯嗮太阳,非常惬意。微风袭来,肩头的多多无比震惊:什么东西?明明就在脸上,怎么却看不见。哈哈!原来的小区没有电梯,没有地下车库,汽车在都地面行驶和停放,小朋友无法在院儿里安全玩耍。于是,我和妻卖掉原来的两套房子,购入临近一套大一些人车分离小区的大平层公寓。两年后,希米也来到这个家庭。和多多一样,希米的到来也很意外。我希望希米是个女孩,上天满足了我的愿望,将她赐与我。这一次,相同的是,还是这家医院,不同的是,大夫把我叫到产房内。第一次进手术室,无影灯下,医生和护士将希米从妈妈肚子里取出,剪掉脐带,包裹薄毯,安置在专门的小手推车中。希米同样闭着眼睛,全身通红,过了好一阵才开始哇哇的叫起来。
回到房间,多多兴奋地双手趴在推车边缘,踮着脚尖往里看妹妹,时不时用手指戳戳她的脸蛋儿或者耳朵。妻希望希米跟她姓,尽管不合常理,但我仍同意了。按照同样的取名方式,希米的大名叫做王笈。多多属猴,白羊座,爱着急,哭起来不将自己哭得喘不过气儿不罢休。希米属狗,双子座,调皮许多,哭对于她来说是手段,达到目的就可瞬间破涕为笑。这一次,奶奶和姥姥都未在医院,姥姥没来是因为吸取上次教训,怕她情绪波动;奶奶和爷爷仍在重庆,没来是因为身体不适,总觉得不是好兆头。一年以后,母亲和父亲说要过来轮换照顾孩子们。母亲知道,如果再不来看看孩子们,就再也没有机会。那时晚上母亲常因疼痛不能入睡。在全家一起去相馆给希米拍周岁照时,母亲锁眉合眼坐在长椅上,非常难受。在这里,她留下唯一一张跟孙女儿的合影。检查结果不容乐观,癌细胞骨转移,扩散多处。我知道,她可能将看不到孩孙子和孙女长大了。
父亲沉着脸,一言不发,我知道,这是他最难过的表情。父亲和母亲结婚的时候如何呢?除了那张印有毛主席语录的结婚证,我完全无从把握。有了我以后,最常见的情形是母亲做饭,父亲看书,我在家里瞎折腾。婚姻,真是奇怪。我和妻婚礼那天,大雨过后,公园的草地干净清新,阳光放肆地洒在人们身上。妻拿着话筒对众人豪言壮语:我们要成为灵魂伴侣。我默默想着,灵魂伴侣是怎们回事儿呢?心心相印固然美好,固然理想,但不需要一起努力就能万事大吉?灵魂伴侣,会不会太过于消极?7年后的春节,新冠病毒袭来,单位停工,社区封闭,母亲的病情恶化很快,我们决定再做一次大型手术,在短暂的恢复后,癌细胞肆虐,已无法挽回。困在家中有如囚徒,更无力改变现实。柜子里的存酒迅速减少,新快递来的酒迅速增加。倘若长醉不醒,该有多好啊。
旅行初步解禁后,我赶回重庆。最后一次守护在母亲身旁。她已经不能行动,甚至不能言谈,我坐在病床旁,将脸埋在她手中,还是那双手,仿佛回到童年,母亲还说着,你怎么老是牵着妈妈的手啊,真像个女孩儿。她走的时候,窗外忽然狂风大作,心跳记录仪长鸣不止,显示屏画出一道长长的直线。世界上最疼我的人走了,以后再没有叫“妈妈”的机会了。隔着一道厚厚玻璃墙,那边就是火化室。现实真够残酷,母亲正在被烧掉。好想立即砸碎玻璃,关掉火化炉的开关,再看她最后一眼。墓地是母亲早就选定的,但她却从未去过,因为那时她已不能正常活动。我提前去那里签订合同,心有不甘,却无可奈何。葬礼上,“端公”念着符咒,我茫然地看着。凌晨去墓地弯弯曲曲的山路,没有尽头,注定永远无法忘却。
料理完母亲后事,回到北京,我陷入全天候的情绪崩溃中,但不能让人知道,必须装着笑对一切。一天工作的疲惫后,回到家里,多多和希米拉着我的手说,“爸爸,你陪我玩儿”,牵着两只软软的小手,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孩子,心都融化了。希米开始学看图说话,我指着图上一只趴在树上的虫子问“希米,这是什么?”希米不假思索的回答“niao fan”。我疑惑的问“那是什么?听着像英语呢?”不明所以的希米急不可耐地补充“就是鸟儿的饭饭啊”。开始认字的多多则拿着《人类简史》问我,“爸爸你最喜欢历史上的什么时代?”我回答“文艺复兴。那你呢?”多多高兴的说“工业要命”。哈哈,工业不但要钱,而且要命。跟孩子们相处的时光总是最有趣和最美好的,无论时光如何变迁。
与只有夏冬的南方相比,北京的春天和秋天都非常迷人,春日万物萌芽,随后百花盛开,秋日酷暑渐退,硕果累累。但不靠谱的妈妈总是不在,大年初一也不在,即便是罕见在家时,也不断对多多和希米怒吼,“你们烦不烦啊,出去!”。可怜的孩子们。多多和希米每每央求我,“爸爸,你带我们去公园玩儿吧”。帐篷、地毯、便携的桌椅全都放在后备箱,我们最常去的是大望京公园,出发之前,希米总是不忘带上好吃的。草地上,多多拿着玩具枪对着我:“爸爸,你中枪了”。玩累了,我们仨躺在帐篷里或吊床上,有时直接在充满新鲜味道的草丛中休息,听儿歌、讲故事,蓝牙音箱里传来《千与千寻》的主题曲,游人看着我们,投来羡慕的眼光。我陪着孩子们,但其实也是孩子们陪着我;多多和希米对爸爸说谢谢,爸爸也从心里对多多和希米说谢谢。
记忆从深处袭来,人生四十,记忆如影随形,有的需要,有的不再需要。愉快的一切都应该被珍藏在内心深处,否则就没有勇气面对未来;不愉快的一切都应该永远忘记,不然根本无法开启新的旅程。一开始,记忆像行囊,轻松地跨在背上,自以为取舍有度,拿捏自如;后来却莫名其妙如痼疾般落地生根,不但无法摆脱,而且日益沉重。儿时,在外婆的森林里,头顶阳光灿烂,脚下树影斑驳,清风徐来,树叶沙沙作响。现实中,吊床在林间来回摇晃,多多和希米并排躺着,享受地望着蓝天绿树。“爸爸,你过来啊”。搂着孩子们,我们仨一起虚眼仰望晴空。飞鸟从流动的白云间掠过,不知是行进在外婆的森林里,还是摇晃在我们仨的吊床上。过去与现在混杂在一起,悲欣交集。历史这种东西是有情还是无情呢?在没有生命之前,风就已经在这个星球肆掠。然而,唯有经验永恒,回望往昔,一切仿如碧风拂面……
2022年于蕤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