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灯,地灯

从北五环骑到东四环,路上还在想着是不是去吃那个什么五哥鸡翅,因为晚上要去宜家,放弃。原来昨天展览的那个艺术家还是个共产党员呢。

在美术馆看了三个小时的展览,回头奔向宜家,天气预报说最高温度三十七度,于是我的手臂被晒脱皮,因为我没有擦防晒霜,葳君早有准备,满脸的沙尘也不洗,担心把防晒霜洗掉。我在宜家买了一个台灯,一个地灯,若干衣架,一个特大号的塑料口袋,那个特大号价值一块的黄色塑料袋,刚好可以背在背上,要不然还真没办法搬那么多东西回去。

晚上还是在潭洲酒楼吃饭,虽然不是川菜,招牌菜不错,建议大家去吃吃看,葳君认为他的博客是学术博客,看吧,博士就是这样的思维,不能兼容并包,他自己也承认,做博士是越研究越窄,所以他写的东西不能贴在他的学术博客上,只能贴在我这种八卦博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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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

一个艺术史博士、酒吧女郎和IT从业者常常一起骑车在大街上闲逛,有时也逛逛超市或路边小店。职业组合固然怪异,写成荒诞派戏剧也不足为奇,但却也和谐愉快——
即便是在荒诞派戏剧中,恐怕也算离奇。

仔细想来,三个人认识竟然有十三年了,这大约相当于他们现在的年龄的二分之一。那时都是刚入校的初中生,身着统一制服,脑子里充斥各种怪异而荒诞的想法。(被)上课的时候,眼神唯一难以聚焦的地方可能便是黑板,尽管如此,成绩也还算过得去,多半时候严守内陆小县城无聊的道德规范和师长教导——毕竟都是很乖的孩子,一如今天这样单纯和正直。

十三年属于那种不长不短的时间,只不过世事但凡回头看来,总觉得时间过得太快,倘若称之为“光阴似箭,时光如梭”,那也未尝不可。

三个人中的一个按部就班地成为大学里研究艺术史的博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努力上进,一切都仿佛小学老师对“三好学生”的标准评价。幼年时的想法是将会成为服装设计师,说到底,和现在做的一切倒是还有些关联。人生计划进行得规规矩矩,即便越界,也不过形同在高速公路上东张西望一下,谈不上什么大的变动。和大学时认识的女友和平相处,波澜不惊却也和和美美——“相敬如宾”的古训如此,博士自当身先士卒。

唯一一个女孩在酒吧供职,工作性质即是我们通常说的bar girl,原初的理想是以《战地钟声》为模板做一个前线记者,想来当是不乏浪漫。大学经济专业毕业后也如愿以偿地成为京城某知名报社的体育记者,若单从事业上考虑,前途无疑堪称一片光明,但却突然某天因为无聊而俗套的三角恋情火速辞职,匪夷所思抑或宿命般地成为酒吧女郎——如若将之称为“神圣的召唤”恐怕有点不合时宜,但事实便是如此。吧女的生活自然拮据不少,但自由却是彻头彻尾的,一个完全只需考虑自己生活的人,至于战地记者什么的,恐怕也早已抛诸脑后,成为记忆中的陈年旧事。

最后一个是从事IT行业的古怪家伙,从小希望成为动画片里科学怪人那一类的角色,制造灾难、毁灭地球,每天在家独自捣鼓大堆破烂零件——因此,在他自己独居的房间中收留流浪女而并不与之发生关系这样的事情在人们看来似乎也理所当然。尽管七年前高考时信心十足并让人目瞪口呆地公开宣布报考北大,但一切都如大家事先预料——分数不济而复读重考。<…内容略…>事后遂搬离家乡去往另一个城市,美女资源匮乏几乎是他对这个城市的唯一评价。“神说有光,于是便有了光”,因此,IT从业者遵从神的旨意,在新的城市与艺术史博士和酒吧女郎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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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着大袋小袋回到住所,开始组装台灯和地灯,台灯好看,地灯仅仅是合用,把上个房客留下的简易衣柜拆掉,看着就烦,本着废物利用的精神,居然也拆下来一堆螺丝,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的着,不如来动手做些小东西,做什么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