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Ken

  • 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

    “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证据。’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贞洁的凭据拿出来,带到本城门长老那里。女子的父亲要对长老说:‘我将我的女儿给这人为妻,他恨恶她,信口说她,说:我见你女儿没有贞洁的凭据。其实这就是我女儿贞洁的凭据。’父母就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本城的长老要拿住那人惩治他,并要罚他一百舍克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为他将丑名加在以色列的一个处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终身不可休她。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
    “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他杀了一样。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克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
    —《申命记》,第二十二章十三节,有关贞洁的条例。

    数千年来,人类社会的发展千变万化,比如食品,比如衣物,然而人们对于贞洁的理解似乎数千年都没有变过,你看,虽然现代科学研究证明处女膜完全可能在剧烈运动的情况下产生破裂而且不一定会流血,但是各地电线杆上贴的小广告和成人用品店里面的一次性处女膜以及美容医院的处女膜修复手术无一不是在证明这数千年前用来验证女人贞洁的手段依然是行之有效的,那就是铺一条布在下面。在这个有关贞洁的章节中,看来似乎是针对男人的条例,而非针对女人,其要表达的意思是,女人依然是作为附庸存在的,而不是独立的个体,圣经中的每个字都不是多余的,我们来看这一句,“……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还得是被人看见,要是没人看见的话,估计可以不了了之,又或者是女子的父亲率领一帮兄弟把那人砍死之类,这个章节,与其说是有关贞洁的条例,不如说是有关家庭,或者婚姻的条例,银子和不可休妻的规定,都是基于对家庭稳定,社会稳定作出的,当然,基于“……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繁衍,因为耶和华神并没有对自由人的淫乱行为作出任何规定,也就是说,女未嫁,则可随意行淫,哇……

    七七说她想来北京,但是她妈咪威胁如果她来北京要和她断绝母女关系,虽说我一向很支持七七的行为,但是基于她不太稳定的精神状态,我这次给出了不同的建议,那就是和他分手,因为去年就折腾了两百片安眠药,今年要折腾一下,不知道会不会变成四百片,就像心脏病人不能结婚一样,心理承受能力太弱,我觉得也不太适合谈恋爱。

    跟33讨论了半天女人内衣的罩杯大小,我还是搞不太清楚,我的概念是ABCD应该是直径大小,前面那个数字就不知道了,记得亭希MM是70A,当然她一直拒绝承认并对我表示鄙视,33是34B,小伊我一直以为是34B,但是那天晚上她说是34C,杰妹一直为她的胸脯感到骄傲,虽然我跟她一起去买过很多次内衣,但是到底是多少我不太清楚,估计是33B或者C的样子,婷妹的size到底说过没有我已经忘记了,因为她说我如果是要送内衣大了她就增肥,小了就减肥……不过我觉得应该比杰妹的要大一号才对,因为她上半身比杰妹要长那么一点点。哎呀这样说有夫之妇是不是不太好呢,谁要是想送上列女士内衣的可参考上述数值进行购买,不过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这个,额,我要表达的意思不是家庭问题,而是这个size随着时间也可能是变化的,真是非常范特西的一件事情。

  • 爱其实是不存在的

    在葳君住所吃完中饭,吃完晚饭,终于赶上最后一班从东直门开往西直门的地铁,顺便把他从家里带来的咸菜装了一盒回来,用作下周的咸菜加干饭活动,这一周的活动下来,收获颇多,不吃肉的日子其实也没那么难过,只是习惯问题而已,现在一个二个都是高血压高血脂的,何况吃素比较安全,不会有疯牛病啊猪瘟啊禽流感什么的,最多就是个农药残留,多洗洗就好了。

    婷妹一觉睡到中午十二点过,在我的记忆中这似乎很难得哦,还在床上就给我电话,说她三月份要来北京,让我转告葳君和曦君要把握住没给她准备六一儿童节礼物可以避免被砍死的最后机会,其时我正和葳君在他的厨房闲聊开个公关公司的话题,说到可以让婷妹来做外联,当然,葳君的想法不够成熟,可能是他并没有花费太多精力去构思,也许他和我一样,喜欢把有些事情全部揽下来自己做完,因为教会一个人来做还不如自己做着快。我问葳君,你说,你爱上另外一个人之后,你对原来那个人的爱到哪里去了呢?他紧张的往客厅望了一眼,然后说:我没有爱上另外一个人。

    我:那这样,我爱上另外一个人之后,我对原来那个人的爱到哪里去了呢?你看,我对另外一个人的爱,肯定和对原来那个人的爱是不同的,于世俗的表达来讲,我必须在不爱原来那个人之后,才能爱另外一个人,那么原来那份爱到哪里去了呢?不可能就这样凭空消失啊?
    葳君: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你。
    我:你可以假设一下嘛。
    葳君:这个问题你可以去问杰妹,或者勇君,他们可以回答你,但是婷妹就不要问了,她那个经常换的估计也没怎么用心。
    我:额,估计婷妹知道了你就死定了,那么何以要问杰妹或者勇君呢?
    葳君:杰妹谈过两段时间较长的感情,而且其间分分合合历经无数沧桑,她应该对此深有体会。勇君也经历过两段感情,应该可以解答你的疑问。
    我:他,我现在提起小严他就只有沉默。
    葳君:那是因为他要思考之后才能回答你的问题。
    我:这样哦。
    葳君:当然,我的理解是,爱其实是不存在的,它从头到尾都是一种幻觉,存在于我们的空间的是爱的痕迹,比如她放在你那里的照片,她给你织的手套,比如你送给她的戒指,或者你们孕育的子女,这些都是爱的痕迹,这些痕迹可以帮助你感受爱的存在,但是爱本身一定是幻觉,一种基于对美好事物向往而产生的幻觉。
    我:那么你的意思是人生很多时候都处在一种不真实的状态喽?一种幻觉的状态?
    葳君:那要看你怎么定义真实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很多时候谎言比真实更可信,你可以这样理解,如果把爱理解为烟瘾或者酒瘾或者毒瘾,那么这些各种各样的痕迹,就是烟,就是酒,就是毒品。
    我:听起来很熟悉也,大学的时候有次上课我跟她说你是我的毒药,旁边听到的女生全倒下了,如此说来,将生活理想化,幻觉化,并不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做法。
    葳君:那当然,你看你现在每天吃咸菜加干饭,就是一种很理想化的做法,所谓咸菜嘛就是咸的菜,我觉得你下周可以把香肠和腊肉纳入你咸菜的范畴。
    我:额,这个可以考虑。

    布布说她三月份来北京要住我这,我说带娃儿就表来,她说难道你不喜欢我娃儿,我说带娃儿睡不下,床没得那么大。

  • 一大盒白米饭加四块豆腐乳吃得我的胃一阵返酸

    最近的天气似乎有些异常,白天的温度居然能达到九度,搞得我每天晚上都觉得这被子好热啊,这头发多了是不太好打理,得把它一层一层的吹干,电吹风的利用率比头发稀少的时候要提高两到三倍,本来我已经睡了,可是在重庆的半个月时间,我每天都是半夜一两点才睡觉,第二天快十二点了才起床,要调整过来虽说不困难,但总是有些不情愿的,于是又爬了起来,我似乎老是做这种睡了半截然后爬起来的事情,很多时候是迷糊的,不过现在还算清醒。

    本来说的今天晚上和花痴MM吃饭不过直到我去超市买了一袋米搬回去我才想起这回事情,她也没给我电话,估计她的日程安排较满,也忘记了吧,不如周日再说,明天要去葳君住所闲聊。折叠红外键盘忘记发快递了,布布看到这里估计要在心里骂我,其实我已经包装好了,就是忘记发而已,只能下周一再说。我把我在各大招聘网站上的简历都更新了一遍,不过我总是觉得缺少了什么东西,却想不透到底是缺少了什么,然后特意去南宁的本地招聘网站注册了帐户,再把简历更新上去,喔,估计我写的预期薪资水平于南宁来说会高了点……

    今天中午的一大盒白米饭加四块豆腐乳吃得我的胃一阵返酸,因为吃的时间太长,最终剩下了约八分之一的冰冷米饭,我想,一定是我还不够饿,不然的话,一定可以把它吃完,于是晚上去超市买了一些辣白菜和萝卜干,我靠,辣白菜居然要四块六,萝卜干居然要四块三,什么时候咸菜变得这么贵了,还是在猪笼城寨里面的小摊上买的酱黄瓜便宜,记得上次在望京买的半个辣白菜也才十块钱而已,这样算下来,我每顿饭的成本大概是米饭(12.64/10=1.264元,一袋价值约十二元的米大约能煮一个星期五个工作日十餐饭)加辣白菜(4.6元)或者加萝卜干(4.3元)或者加豆腐乳四块( 3.3/4=0.825元,一瓶共四层十六块)或者加酱黄瓜(2.8元),最高消费5.864元,最低消费2.089元,周末可以去葳君或者曦君那里骗吃骗喝,哇,这样的话,一个月中饭加晚饭最多只需要234.56元(顺子~),早饭一般是半袋奥利奥加一袋牛奶,价格为6/2+1.4=4.4元,一个月早饭约为88元,总计一个月工作日消费仅为322.56元,按照我以前一个月一千块的伙食标准来算,每个月可以节约677.44元,按照现在信用卡欠款壹万元来计算,我需要约四百四十二天才能还完,靠,这也太漫长了点吧,当然按照最低消费来计算的话,时间会少一半,但要是天天吃豆腐乳,这个……